語言中心 誠徵專任助理育嬰假職務代理人乙名

2021/12/13
一、職稱: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

二、應徵資格
(一)大學以上畢業,性別不拘。
(二)具一般文書處理與電腦能力。
(三)嫻熟學校行政程序、文書處理相關軟體。
(四)具相當行政經驗、溝通協調與獨立作業能力。

三、工作內容
  (一) 辦理高教深耕提升全校英外語能力計畫相關業務。
  (二) 辦理外語學習資源中心相關業務(外語工房及英語諮詢室規劃與執行)。
  (三) 辦理高中生參訪。
  (四) 協助英文教學規劃委員會相關業務。
  (五)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四、評審項目
書面審查及面試。

五、相關規定及待遇
依本校計畫專任助理約用注意事項之專任助理薪資標準表支薪,以學士級第4級待遇敘薪。

六、上班時間
星期一至星期五(08:00~17:00)。如因業務需要,必要時需配合加班。

七、聘期
本案聘期自111年2月7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,為期約7個月(以實際到職日計算)。如代理原因消失(留職停薪期滿),即無條件終止契約。試用期三個月,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,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。

八、應檢附資料及應徵方式
  (一)應附資料:
   1. 履歷表:包含個人照片、個人資料、學經歷、工作經驗等。
   2. 自傳。
   3.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   4. 英文能力檢定證書或成績單影本。
   5. 其他有利應徵之證明文件。
  (二)應徵方式: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,請於111年1月2日(星期日)前將上述資料合併為單一PDF檔案,並電郵至:           
        flacnchu@gmail.com,信件主旨:「應徵語言中心專任助理職代-OOO(姓名)」,本單位收到檔案後會回信告知已收件。

九、徵選方式
(一) 資料不齊或逾期者均不受理。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,面試時間另訂,初審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件。
(二) 案列侯補人員2人,侯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。

十、聯絡人:吳小姐,聯絡電話:04-22840326轉50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