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05-19 |
【抵免】106學年度轉學生/新生以英文檢定測驗成績抵免標準及申請方式 |
1. 抵免標準 (通過下列任一標準即可):
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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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托福網路測驗(TOEFL IBT)」78分(含)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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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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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國際英語測驗(IELTS)」6級(含)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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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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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英國劍橋大學國際英文認證(Cambridge Certificate)」FCE(含)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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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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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多益測驗(TOEIC)」785分(含)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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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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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(GEPT)」中高級複試(含)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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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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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三年內曾在英語系國家求學兩年以上,持相關證明經語言中心核定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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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申請所須文件及資料:
(1) 大一英文抵免申請表(點此下載抵免申請表)
(2) 英文能力測驗成績單 / 英文能力測驗證書
英語系國家就學相關證明文件(歷年成績單或畢業證書)
★ 以上證明文件需為正本,於驗畢影印存查後歸還
(3) 學生證或有效證件(身分證、有效期間駕照等可茲證明身分之證件)
3.申請時間:
請於106年9月18日至9月29日至萬年樓語言中心5樓508辦公室申請。
(點選觀看地圖,萬年樓位於地圖左上角。)
★ 逾期不予受理,其餘在學期間亦無法再辦理大一英文抵免。
國立中興大學大學部大一英文課程抵免辦法第二條參照〉
辦理時間:週一至週五,每日8:00至17:00
4.申請資格 (符合任一項即可):
(1) 106學年度學士班或進修學士班入學新生
(2) 106學年度學士班或進修學士班復學生
(3) 106學年度入學之轉學生
《外文系同學請至外文系辦理》
▲ 注意事項:
(1)抵免之6學分將直接列入畢業學分數,不須額外選修其他課程。抵免通過後又修習者,修課學分不予採計。
(2)抵免後不含所抵免之學分,學士班學生每學期應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16學分;進修學士班學生每學期不得少於12學分。
(3)★資格符合抵免條件且申請通過抵免者,請自行於加退選期間至選課系統退選大一英文課程。 (若因個人疏忽致未退選課程,語言中心概不負責)
(4)申請前請詳閱「國立中興大學大學部大一英文課程抵免辦法」,避免因不符規定而致權益受損。
若有任何問題,歡迎來電(04)2284-0326分機508詢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