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英文能力畢業標準檢定辦法(1030327) 英文能力檢定及輔導課程實施細則(1051025)
適用對象:98年後入學學士班學生 ※外文系同學適用外文系規定,請洽詢外文系系辦,或查詢:http://www.nchu.edu.tw/~foreign/stu_1.html 1. 本校英文能力檢定考試及格。 2.「托福紙筆測驗(TOEFL ITP)」523分(含)以上。 3.「托福電腦測驗(TOEFL CBT)」193分(含)以上。 4.「托福網路測驗(TOEFL IBT)」69分(含)以上。 5.「國際英語測驗(IELTS)」5.5級(含)以上。 6.「英國劍橋大學國際英文認證(Cambridge Certificate)」PET(含)以上。 7.「多益測驗(TOEIC)」670分(含)以上。 (98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標準為600分。但若原98學年入學生降轉至另一系, 適用標準與99學年入學生同為670分。) 8.「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」中高級初試(含)以上。 9.其它經教育部認定之證照種類,測驗標準均需等同於中高級初試(含)以上。 10.入學前三年內曾在英語系國家求學兩年以上之學生,持相關證明經語言中心核定, 亦可免修「英文能力檢定及輔導」課程。
1. 報考校外英檢者: 請攜帶測驗成績單正本或證書正本,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至萬年樓語言中心5樓508辦公室申請登錄。 2. 報考校內英檢者: 已收到校內英檢通過通知者,語言中心將統一登錄,可免申請。 3. 入學前三年內曾在英語系國家求學兩年以上者: 請攜帶就讀期間之證明 (例:成績單、畢業證書、就學證明等。)正本,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至萬年樓語言中心5樓 508辦公室申請登錄。